中港物流-出口無紙通關辦理指南
中港運輸貨物出口無紙通關辦理指南
一、申請程序
(一)企業到青島海關通關管理處,領取一份《關于應用無紙通關的申請》和三份《無紙通關協議書》,由企業法人簽字、蓋章;
(二)企業持已簽章的三份《無紙通關協議書》到中國電子口岸青島數據分中心(以下簡稱數據分中心)辦理電子口岸簽章手續;
(三)電子口岸簽章完畢后,企業持《關于應用無紙通關的申請》和三份《無紙通關協議書》到青島海關通關管理處辦理海關簽章手續;
(四)海關簽章完畢后,通關管理處留存一份《無紙通關協議書》,其他兩份分別交由企業和數據分中心留存,同時登陸系統維護企業參數;
(五)無紙通關協議簽署完畢后,企業可以告知其代理企業,由其代理企業代理無紙申報;企業如果要自理申報或代理其他企業申報,需要持企業電子口岸法人卡和操作員卡到數據分中心開通電子口岸“報關申報”權限。
二、業務流程
(一)無紙申報:出口企業或其代理企業采用中國電子口岸聯網報關功能錄入報關單電子數據并選擇無紙報關申報方式向海關申報。
(二)海關審單:海關收到報關單電子數據后,對報關單進行電子/人工審單,并根據審核結果向申報人發送“不受理申報”、“與審單中心聯系”等回執。
(三)無紙放行:無紙報關單審結后,海關無紙放行關員審核放行無紙報關單,并根據審核結果向申報人發送“出口查驗/放行通知”(放行)、“ 出口查驗通知”(查驗)等回執。
(四)無紙事后交單:無紙報關單放行后7日內,企業打印紙質報關單,隨附其他相關單證,到現場辦理事后交單手續。
三、需要提交的單證
(一)出口貨物報關單、發票、合同、裝箱單;
(二)出口收匯核銷單;
(三)涉及出境貨物通關單的,需要提交《出境貨物通關單》;
(四)加工貿易貨物,需提供加工貿易手冊;
(五)對于代理報關的,需提供代理報關委托書;
(六)其他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