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清關流程
創建時間:2011-10-22 |瀏覽量:4285
進口清關是貨物在海關進行申報、查驗、征稅等手續后,放行的必要條件,了解清關流程有利于中港物流行業貨主或申報人更快提貨。
進口清關流程
1.確認訂單.合同.發貨日期
確認訂單——確認貨物價格,貨量。
確認合同——確認好合同的成交條款,最終發貨量,貨物價格,最晚出運船期。
2.通知國內代理,聯系貨代
通知國內代理,聯系國內貨代準備清關單證。清關單證:B/L,發票,裝箱單,合同,原產地證,質檢證書,包裝聲明等(單證需根據具體的品名,進口國家等具體而定)
3.清關流程
換單——去貨代或船公司換簽D/O。(根據手中提單來確定是到何處換單。H B/L貨代提單 M B/L船東提單)
電子申報——電腦預錄、審單、發送、與海關聯系/放行。
報檢——電子申報放行后,憑報關單四聯中的一聯去商檢局辦理報價手續,出通關單或敲三檢章。
現場交接單——海關現場交接單(所需單證請見本板塊精華貼)
查驗——海關根據貨物申報品名的監管條件,與當日查驗概率給予查驗,如有查驗會開出查驗通知書
放行——海關放行有以下幾個步驟:1.一次放行2.開出查驗通知書或無查驗直接2次放行3.查驗后,做關封后放行。
4.運輸
運輸前需注意是否商檢局開具動衛檢查驗聯系憑條。如有動衛檢查驗,則需提前半個工作日預約。動衛檢查驗必需去查,逃檢所產生的費用是RMB2-5萬之間或暫停其單位報檢資格。車隊需在港區排提貨計劃,如:港區計劃,理貨,放箱計劃等。一般情況是提前1個工作日排計劃。
5.入庫.分銷
收貨人收到貨物后安排倉儲、分銷出運。將稅單送到稅務局抵扣增值稅。進口海關監管貨物則在其監管期限內不得轉讓,如需轉讓則需向海關再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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