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貨運遇到單證不一致應如何處理呢?
百密必有一疏,在中港貨運過程中遇到單證不一致的問題一直是客觀存在的、不可避免的,我們能做的只是盡量減少疏忽還有再出現單證不符情況事做出正確的應對措施。那么,中港貨運遇到單證不一致應如何處理呢?
1、憑保議付
受益人出具保證書承認單據瑕疵,聲明如開證行拒付,由受益人償還議付行所墊付款項和費用,同時電請開證人授權開證行付款。
2、表提
議付行把不符點開列在寄單函上,征求開征行意見,由開證行接洽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接到肯定答復后議付行即行議付。如申請人不予接受,開證行退單,議付行照樣退單給受益人。
3、電提
議付行暫不向開證行寄單。而是用電傳和傳典通知開證行單據不符點。如開證行同意付款,再行議付并寄單,若不同意,受益人可及早收回單據,設法改正。
4、有證托收
單據有嚴重不符點,或信用證有效期已過,已無法利用手上的信用證,只能委托銀行在向開證行寄單函中注明“信用證項下單據作托收處理”,作為區別,稱為“有證托收”。而一般的托收,則稱為“無證托收”。由于申請人已因單證不符而不同意接受,故有證托收往往遭到拒付,實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方式。
如何有效做到單證一致
在中港貨運中以信用證方式進行結算目前非常普遍,因此,我國企業在出口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單證一致的原則,當收到國外買方開立的信用證后,應認真審查信用證,以確定信用證規定與合同是否一致、信用證中是否存在軟條款、信用證的各項規定賣方是否有能力做到。
一旦發現任何問題都應及時地通知買方修改信用證,而絕不能抱任何僥幸心理。審證后若認為沒有問題,則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謹慎地制作單據,使單證嚴格保持一致,才能避免不利情況的發生,防患于未然,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利。
以上便是關于中港貨運遇到單證不一致問題的4個處理辦法。處理單證不一最好的辦法就是有效做到單證一致,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在用方法去補救,這樣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