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物流進出口報關匯總征稅知識
創建時間:2021-01-09 |瀏覽量:1767
中港物流進出口報關匯總征稅知識
隨著中港物流的不斷發展,很多公司都有成立了自己的報關部門,這樣可以更好的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的中港專線物流服務,但同時自身需要掌握的知識就會更加多,所以需要學習更多的報關知識。以下是小編學習到的中港物流進出口報關匯總征稅知識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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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匯總征稅”
匯總征稅是海關開展集約化征稅的一種模式。在該業務模式下,海關對符合條件的進出口納稅義務人在一定時期內多次進出口貨物的應納稅款實施匯總征稅,以“先放后稅、匯總繳稅”方式替代了傳統的“逐票審核、先稅后放”。
二、企業采取匯總征稅模式申報有什么優勢呢?
1、先放后稅、匯總繳稅,提高通關效率
2、“一地備案、全國通用”
3、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無紙化傳輸
三、企業應當如何向海關申請匯總征稅呢?
匯總征稅業務辦理及通關流程
1、提交稅款總擔保
提交符合海關規定的稅款總擔保。
2、海關辦理企業擔保備案
備案成功后,企業可通過單一窗口查詢到匯總征稅總擔保狀態。
3、企業報關申報
企業申報時,選擇匯總征稅模式,選取有效的總擔保備案編號。
4、稅款擔保額度自動扣減
如無布控、查驗等要求,匯總征稅報關單申報成功后,系統自動扣減擔保額度,貨物即放行。
5、匯總稅款電子支付
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企業完成上月應納稅款的匯總電子支付。
6、擔保額度自動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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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港物流進出口報關匯總征稅常見問題解答
1、匯總征稅應該找誰辦理呢?
答:企小企同學,提交申請這事兒嘛,找企業注冊地直屬海關關稅職能部門就對啦。關稅職能部門的同學會提供耐心熱情高效的服務哦。
2、在商業銀行辦理總擔保,就可以實現擔保電子數據傳輸嗎?
答:現在部分銀行和保險公司是可以進行匯總征稅擔保數據電子傳輸的,更高效便捷哦!
3、擔保數據不能實現電子傳輸,應該如何向海關提供保函辦理匯總征稅?
答:向海關提交紙質保函進行備案即可。
4、匯總征稅先放后稅的模式很好用,如果明年我還想繼續用,但是總擔保今年年底就要到期了,應該怎么辦?
答:企小企同學,可以來海關辦理延期或者新備案。
延期通過擔保機構電子傳輸系統傳輸擔保變更信息或者提交擔保期限已變更的紙質擔保即可。
5、企業可以申請退還舊保函嗎?
答:保函擔保期限屆滿的或者企業信用狀況被下調為失信企業,經注冊地海關關稅職能部門確認企業已按期履行納稅義務的,是可以根據企業或擔保機構申請退還保函正本。
6、匯總征稅保函過期后不再續保,匯總征稅應在多少日前繳納?是在保函到期日前還是次月5日前?例如,明天我的保函就到期了,這個月的匯總征稅是應該明天繳納,還是次月的第五個工作日前繳納呢?
答:你次月第5個工作日結束前完成上月應納稅款的匯總電子支付即可。
溫馨提醒
“兩步申報”報關單采用“匯總征稅”模式納稅的,企業可以在“運輸工具進境之日起14日內完成申報”后的匯總支付時限為完整申報計稅處理完成后、下一個月的第5個工作日結束前。
7、如果忘記在第5個工作日前繳納上月匯總征稅稅款,該怎么辦?
答:去海關打印了《海關稅款繳款書》,據此去柜臺繳納稅款。
如果在《海關稅款繳款書》規定的繳款期限內,中港物流公司仍然沒有繳稅的話,海關將根據擔保文本,通知擔保機構履行擔保納稅義務了哦。
8、如果剛收到了海關開出的《海關稅款繳款書》,但是柜臺支付好麻煩,能不能使用電子支付嗎?
答:在匯總征稅模式下因逾期海關徑行打印《海關稅款繳款書》的,就只能在柜臺完成支付。請去柜臺繳納稅款吧。
9、保函受益人應如何填寫?
答:匯總征稅中的“受益人”應填寫注冊地直屬海關,也可填寫其他進出口地直屬海關名稱。
10、從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能不能辦理匯總征稅嗎?
答:目前來說,跨境電商企業是不能適用匯總征稅的。根據《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2018年194號公告)規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向海關提交足額有效的稅款擔保,海關對符合監管規定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時段匯總計征稅款。但“此匯總”不同于“彼匯總”,目前,企業如需辦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擔保,需憑保金或保函至通關現場辦理相關業務。
中港物流小編溫馨提示:記得維系公司在海關的信用度,因為失信企業是不能用“匯總征稅”政策的,不僅如此,失信企業還是海關部門重點監控對象。更多中港物流進出口知識盡在本站,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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