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貨運代理的責任
創建時間:2012-10-30 |瀏覽量:2701
摘要:鴻泰信物流公司主要致力于中港物流,中港進出口快遞,深圳到香港物流,中港兩地進出口貨物運輸、派送、報關、倉儲等業務。
1.基本責任
作為中港運輸公司完成貨物運輸并承擔責任(由其簽發貨運單據,用自己掌握的運輸,或委托他人完成貨物運輸,并收取運費)。
作為深圳中港物流公司完成貨物運輸不直接承擔責任(由他人簽發貨運單據,使用掌握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貨物運輸,并不直接承擔責任)。
根據與委托方訂立的協議或合同規定,或根據委托方指示進行業務活動時,貨代應以通常的責任完成此項委托,尤其是在授權范圍之內。
如實匯報一切重要事項。在委托辦理業務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況、資料必須真實,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委托方有權向貨運代理人追索并撤銷代理合同或協議。
負保密義務。貨運代理過程中所得到的資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時,也不得將代理權轉讓與他人。
2.責任期限
從接收貨物時開始至目的地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或根據指示將貨物置于收貨人指示的地點業已作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貨義務。
3.對合同的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人應對自己因沒有執行合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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