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審定-深圳中港運輸
鴻泰信中港物流公司最近在處理特殊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審定時,了解到這主要是針對一些以特殊的貿易方式或交易方式進口的貨物的價格審定規定。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這里所講的“特殊”并不是指貨物本身,而是指以特殊的貿易方式成交易方式進口的貨物。
(一) 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和制成品的完稅價格
對加工貿易進口貨物估價的核心問題是按制成品征稅還是按料件征稅,以及征稅的環節是在進口環節還是在內銷環節。主要規定有:
(1)進口時需征稅的進料加工進口料件,以該料件申報進口時的價格估定。進口時需征稅的進料加工進口料件主要是指需要按比例征稅的進料加工進口料件。一般來講,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在進口環節都有成交價格,因此以該料件申報進口時的價格確定。
(2)以目的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副產品).以料件原進口時的價格估定。制成品因故轉為內銷時,以制成品所含料件原進口時的價格確定。
(3)內銷的來料加工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副產品),以料件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來料加工的料件原進口時是沒有成交價格的,因此以進口料件申報內銷時的價格確定。
(4)出口加工區內的加工企業內銷的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副產品),以制成品申報內銷時的價格確定。
(5)保稅區內的加工企業內銷的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副產品)或制成品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如果內銷的制成品中含有從境內采購的料件境外購入的料作原進口時的價格確定。
(6)加工貿易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以申報內銷時的價格確定。分別以料件則以所含從
(二)從保稅區進入非保稅區、從出口加工區運往區外、從保稅倉庫出庫內銷的非加工貿易貨物的完稅價格
從保稅區或出口加工區銷往區外、從保稅倉庫出庫內銷的進口貨物(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除外),以海關審定的從保稅區或出則口工區銷往區外、從保稅倉庫出庫內銷的價格估定完稅價格。對經審核銷售價格不能確定的,海關按照《審價辦法》第7條至第11條的規定確定完稅價格。如果銷售價格中末包括在保稅區、出口加工區或保稅倉庫中發生的倉儲、運輸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海關按照客觀量化的數據資料子以計人。
(三)出境修理貨物的完稅價格
運往境外修理的機械器具、運輸工具或其他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海關以審定的境外修理費和料件費以及該貨物復運進境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確定完稅價格。
(四)出料加工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出境時己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海關以審定的境外加工費和料件費以及該貨物復運進境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確定完私價格。
(五)暫時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對于經海關批準的暫時進境的貨物,按照《審價辦法》第6條至第11條的規定確定完核價格。
(六)租賃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1)以租金方式對外文付的租賃貨物,在租賃期間以海關審定的租金作為完稅價格;
(2)留購的租賃貨物以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3)承租人申請—次性繳納稅款的,經海關同意,按照《審價辦法》第二章的規定確定完積價格;
(七)留購的進口貨樣、展覽品和廣告品的完稅價格
對于境內留購的進口貨樣、展覽品和廣告陳列品,以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八)特定減免稅貨物的完稅價格
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予補稅時,海關以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作為完稅價格。
(九)其他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以易貨貿易、寄售、捐贈、贈送等其他方式進口的貨物,海關按照《審價辦法》第7條至第11條的規定確定完稅價格。